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发布时间:2022-10-24 点击:369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
1、 什么样的土地可以享受优惠?
物流企业拥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含自用、出租),可享受优惠政策。
2、 什么样的物流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可享受《通知》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的专业物流企业,是指从事至少一种仓储、运输经营业务,为工农业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服务的物流企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居民生活;在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文本中注明物流、仓储、运输等字样。
3、 什么样的仓储设施用地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通知》中可以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的专业物流企业,同一仓储设施必须占地6000平方米以上(含6000平方米),并储存大宗商品。
4、 什么样的仓储商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所列可以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大宗商品,是指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商品和原材料。如:粮食、棉花、石油、糖、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和纸制品、钢材、水泥等,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及其他矿产品和工业原料。
5、 哪些土地不属于税收优惠范围?
(1) 物流企业存放食品、饮料、医药、医疗器械、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土地不属于《通知》的优惠范围。(2) 物流企业办公生活区用地和其他不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不在《通知》优惠范围内。(3) 因在建或者未投入使用的仓储设施用地不具备储存大宗商品的条件,不能有效发挥其储存功能,相应占用土地按规定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4) 非物流企业内部仓储用地不属于《通知》的优惠范围。
6、 物流企业需要备案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符合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条件的物流企业,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实行备案管理。
7、 对符合《通知》税收优惠条件的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